“如家”已是馳名商標,如家酒店孰真孰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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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如家”已是馳名商標,如家酒店孰真孰假!

如家酒店是如家酒店集團旗下品牌,是溫馨舒適的商旅型連鎖酒店品牌,通過標準化、簡潔、舒適、便捷的酒店住宿服務,使大眾商務以及休閑旅行賓客收獲溫馨、便捷的住宿體驗。

如家酒店是國內商務酒店品牌中規模最大的品牌,在全國300個城市擁有近2000家酒店,并于2008年獲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發的“中國馳名商標”。

和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是如家酒店連鎖管理(香港)有限公司獨資設立的子公司,并與如家酒店連鎖管理(香港)有限公司先后簽署兩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,以排他許可的方式許可和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第3052162號“如家”商標,許可期限為2005年1月8日至2023年3月20日。

如家品牌經過長期經營,目前如家酒店可謂是家喻戶曉,成為大眾消費者外出商務休閑的住宿首選。

但并不是每家“如家”都是真正的“如家”集團旗下酒店,最近就發生了如家商標品牌被侵權的糾紛。和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將大連如家和湖南如家告上了法庭。

一、首先,我們來分析一下和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與大連如家的侵權糾紛。

在西崗區知識產權法庭審理了一則案件,原告為和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,被告為大連如家旅館,庭審爭辯激烈,雙方均不接受法庭調解。

原告提出,原告享有“如家”注冊商標專用權,其經營的如家品牌在全國300個城市擁有近1800家酒店,并于2008年獲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發的“中國馳名商標”。被告經營的位于大連開發區的“如家旅館”其酒店外觀、房價牌、房間門、杯子中等使用“如家”文字,與原告的注冊商標相同,被告在經營的“如家旅館”中使用與原告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,企圖利用“如家”品牌的高知名度混淆消費者的認知,依照《商標法》、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的規定被告行為已構成了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。

經過一審判決,被告實屬侵犯原告商標專用權,并涉嫌不正當競爭,判決要求:1、被告必須停止侵權行為;2、被告需將企業字號重新更名,并且新的企業名稱中不能包含“如家”字樣;3、被告需要賠償原告經濟損失費和案件訴訟費一共10.6萬元。

二、再次,我們來分析一下和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與湖南如家的侵權糾紛。

2015年6月,和美酒店管理(上海)有限公司在長沙提起訴訟,起訴湖南如家酒店股份管理有限公司商標侵權,要求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。

湖南如家在其網站首頁突出使用了“湖南如家酒店”,在攜程網、藝龍網上使用了“如家酒店公寓”,在其經營場所的店招、廣告牌、服務工具上大量使用了包含“如家”文字的標識,經營業務與和美酒店商標核定使用的服務項目同類,構成對和美酒店“如家”商標專用權的侵害。

湖南如家公司在后注冊并使用“如家”作為其企業名稱,具有攀附涉案商標商譽的主觀故意,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,容易誤導公眾,構成不正當競爭。

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湖南如家敗訴,責令其停止侵權、更改企業名稱并賠償和美酒店60萬元。湖南如家不服提起上訴。8月25日,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二審宣判,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
由于利益的存在,傍名牌、假冒品牌現象不可能馬上從市場上消失,對于企業而言,前期關鍵是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,及時將企業公司名稱關鍵詞、商標名稱或圖案、網站域名等注冊商標。后期要加強檢查打擊,積極維權,可在企業內部成立知識產權部,在各主要經營區域設立知識產權辦事處,專門打擊傍名牌、假冒注冊商標產品。

企業進行商標管理工作或者遭遇知識產權侵權案件,要及時收集和保存證據。如與政府間的往來文件、新聞媒體的報道等,都可以作為證據。在發現自身知識產權利益被侵害時,權利人一方面應重視收集證據、積極舉證;另一方面應理性維權,將主要精力用于打擊侵權源頭。

企業的品牌保護,是企業發展戰略的核心環節之一,品牌企業加強打擊假冒、侵權和對商標、專利進行保護,預防和化解品牌危機,保衛品牌權益不受侵犯的行為顯然是品牌建設發展中必要的過程,品牌保護也是企業發展中的責任,企業要想在日趨激烈的競爭中贏得主動權,打造強有力的品牌效應,就必須從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到保護品牌權益的重要性。